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質檢總局辦公廳:
你廳《關于請明確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〉有關問題的函》(質檢辦食監函〔2011〕765號)收悉。經研究,《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2760-2011)調整了原標準允許使用的39個食品添加劑品種,現函復如下:
一、刪除過氧化苯甲酰、過氧化鈣。理由是:國家已規定禁止其作為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。
二、對羥基苯甲酸丙酯、對羥基苯甲酸丙酯鈉鹽、噻苯咪唑等3種物質,經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,不符合食品添加劑安全性要求,不得作為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。
三、天然維生素E與維生素E合并,可以繼續生產經營使用;酪蛋白磷酸肽、酪蛋白磷酸鈣肽、乳鐵蛋白等3種物質已調整到新修訂的《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》(GB14880)中,可以作為營養強化劑繼續生產經營和使用。
專此函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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